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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公职“老赖” 绝对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8-08-23 18:22:40


身为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在诚实守信方面为社会表率。谁料,他却视个人承诺和法律规定为儿戏欠钱不还。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司法威慑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公职人员成“老赖”的案件。

2013年9月,赵某夫妇因为装修住房到某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查了赵某夫妇的个人资质,了解到赵某系焦作市某环保局的,其妻子也在事业单位就职,双方均收入稳定。随后双方签定了一份期限为三年的20万元贷款合同。还款还差一年时,赵某夫妇未再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向赵某夫妇催要本息,两口子一直推拖不还,形成纠纷。2016年11月29日,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夫妇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焦作市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0495.28元。判决生效之后,赵某夫妇一直未能履行义务,焦作市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山阳区法院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报告财产状况,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与赵某联系,希望他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均以工作繁忙抽不开身为由避而不见,拒不配合法院工作。赵某妻子更是置身事外,电话告诉执行干警:“钱是他借的,我又没花一分钱,要钱找他去!”

近日,执行干警到赵某所在单位,将赵某依法带回了法院执行局。回到执行局后,执行干警仍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促使赵某主动履行义务,但赵某仍不配合执行,还寻找诸多借口拒不还款。由于疏通工作实在难以做通,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执行人员对赵某依法作出了司法拘留的决定。眼见自己被带上了手铐,即将被押送上警车,赵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最终,赵某在执行高压态势下,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当场履行完毕所有执行款100495.28元,案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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