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法院对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10月29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党组书记、代院长朱宝林为全院干警做了广泛深入的动员报告,要求大家要充分认识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的重大意义,在山阳区法院迅速掀起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的热潮。
代院长朱宝林强调:一要深刻领会法院系统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本质要求,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的有效载体,认真开展好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二要切实做好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的各个阶段工作。要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院的安排部署,做好学习动员、查摆讨论和整改验收三个阶段的工作。要原原本本地学习文件,认认真真地做好笔记,深入细致地进行思考,按照标准对照检查,有感有悟有思地撰写体会,有组织分阶段地进行交流,有计划分专题地组织调研,有经验有总结有实效地接受验收,确保各阶段、各环节的任务得到全面完成;三要确保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要将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与贯彻“三个至上”结合起来,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结合起来,与践行司法为民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队伍素能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坚持党的领导的观念要得到进一步加强,朝什么样的目标迈进的立场要进一步明确,为谁司法、为谁审判、怎样司法的理念要进一步巩固,司法不公、理念不清的问题要得到进一步解决,匡扶正义、维护公平的权威要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