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08:26:44
(2017)豫0811民初1381号
雒海彪:
本院审理原告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恩村信用社诉被告邓鑫、雒海彪等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恩村信用社于2017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已经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811民初1381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谢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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