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16:09:19
杨小平、邹安阳、陈伟、高秀清、苗金玲、孟凯凯、焦作博燃贸易有限公司、河南江源物流有限公司、河南迪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俊杰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