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16:25:41
王玲、齐海波:
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811民初2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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