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17:38:48
王昕一、王宁、王力:
本院受理原告赵设诉你们与桑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赵设就(2017)豫0811民初126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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