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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关于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17-12-28 17:45:54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司法建议

焦山法建字(2017)1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近年来,网络和电信类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电信诈骗犯罪呈现明显非接触性特点,空间跨度大、链条长,行骗手法繁多、群众防不胜防,特别是2016年8月以来,山东、广东连续发生学生被诈骗后死亡的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亟需引起重视。

  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报送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审理情况通知》的要求,我院成立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严厉做好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专项工作。电信诈骗不仅容易使被害人上当受骗,也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为此,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根据目前掌握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中国电信焦作分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一、严厉打击泄露个人信息。山东临沂准大学生徐某某因学费被骗离世,引发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建议相关部门应指导督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采集的医疗、电信、银行等行业,制定完备的强制性行业规范,加强个人信息接触面、传播渠道的监管,对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采取行业限制等惩罚措施,严厉打击。

    二、加大预防电信诈骗宣传力度。政府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媒体等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走进社区、村组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普及工作。法院应采取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剖析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手段和表现形式,纠正部分群众的投机心理,帮助群众有效提高防范意识,筑牢防范电信诈骗的思想防线。

    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自收到司法建议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函复我院。本司法建议的整改落实回复情况,已纳入焦作市2017年度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考核。

本司法建议同时发送:山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阳区依法治市办公室、山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刑庭  赵继林

联系电话:0391-8395051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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