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
司法建议回复函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感谢贵院对我公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贵院焦山法建字(2017)9号司法建议书我公司已收悉,我公司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组织参会人员讨论学习,并就贵院所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现回复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合同,尤其就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的三方协议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以减少我公司就此方面所引起的不必要纠纷;
二、继续加强我公司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学习,定期组织公司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特此回复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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