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司法建议书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如何保持未成年人犯罪率下降
的司法建议
焦山法建字(2017)13号
焦作市山阳区司法局: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山阳区人民法院对近3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统计,2014年为23件24人,2015年为16件21人,2016年为17件17人。从统计的结果看,无论是案件数还是犯罪人数均呈逐年下降或基本持平趋势,这与我国多年来不断强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倡导的和谐社会以及包括家庭、学校、司法、社区矫正等部门在内共同努力、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教育和身心健康是分不开的。但是,我们不能过于乐观,应该审慎地对待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
在如何保持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下降的问题上,提出如下建议:
1、学校应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注重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学校特别是小学应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责任,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并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2、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职能。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的主要场所,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关系极大。家长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采取正确的疏导方法教育子女,和子女做知心朋友,不断交流思想、增加感情、增添亲情。使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馨,给孩子营造学习、生活、成长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一旦发现孩子出现不正当的苗头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要注意防微杜渐,以免未成年子女走上歧路。
3、文化部门应加大对不良网吧的治理和打击力度。相关部门应强化对充斥网络的带有打打杀杀的暴恐游戏的管控力度。同时,应制定出相关的规定,停止一些暴恐游戏的开发。对于现在已经上市的此类游戏,应该责令相关行业立即从市场和网络及网吧中删除。继续加大出版、新闻、广播、电视、电影等方面的正面宣传,杜绝色情传播渠道。相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在交通运输、娱乐场所、广播、电视、电影、音像制品、书刊等方面出现的抢劫、杀人、暴力、色情、贩吸毒等内容,净化未成年人的社会成长环境,从而减少犯罪。
4、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等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教育职能作用。政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时,一定要带着爱心和严肃执法的心态,全面贯彻“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理念,积极推行刑侦、批捕、起诉、审判、投监的管理创新,树立保护理念,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树立教育理念,坚持少年司法是教育,变司法处罚为司法教育;树立参与理念,让社会各界参与少年司法工作,建立保护的“大格局”。引入心理干预机制,设立“心理疏导室”,进行心理咨询测评试验及心理疏导,重启未成年被告人心灵之窗。同时,各政法机关要十分重视“普法”工作,把法制进校园活动扎实而有效地开展起来,要不断优化少年司法环境,促使全社会形成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烈氛围。
5、继续发挥社会团体、社区矫正部门的积极能动性,直接面向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开展帮教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和领导,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统筹落实对有问题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工作。我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推行特殊未成年人义工服务制度,在判决前,将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安排到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场所进行义工服务,让他们通过实际行动对自己的心理进行矫正,重新找到自我,法官则根据服务情况、悔罪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对他们的相应处罚,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的成长。
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自收到司法建议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函复我院。本司法建议的整改落实回复情况,已纳入焦作市2017年度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考核。
本司法建议同时发送:山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阳区依法治市办公室、山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刑庭 赵继林
联系电话:0391-8395051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