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中院及山阳区法院“案件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山阳区法院对2018年前2个月的已结案件开展信息评查并在全院予以通报。
评查内容包括案件信息录入工作、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电子卷宗生成工作。案件信息录入方面对我院生效日期、程序转换、审限变更等录入错误的承办法官及书记员进行了通报;裁判文书上网方面对未按时完成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100%任务的承办法官及书记员进行了通报;经评查,2018年前2个月,山阳区法院已结462件诉讼案件已全部生成电子卷宗。
山阳区法院将建立案件信息评查常态化工作制度,要求全院各庭室及各审判团队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同步性,及时做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并将以上工作纳入对承办法官及书记员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