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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制定文明用语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18-05-22 10:34:53


    为提升干警规范用语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推动文明司法,树立法院工作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山阳区法院近期制定了《法院工作规范用语和忌语》。

    该规范罗列了接待来访、窗口立案、审判、执行、接电话、外出工作和办案等各个环节的参考规范用语,详列了接待当事人、庭审、执行工作期间的忌语。倡导干警规范自身言行,从思想上尊重当事人,从感情上贴近当事人,从行动上善待当事人。对列明的参考文明用语要“了然于心,了然于口,了然于手”,灵活运用工作用语和办案用语,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对列举的负面言行退思补过,引以为戒,减少因言行不文明、不规范激化矛盾,引起当事人不满甚至上访的情形。

责任编辑:蒋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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