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山阳区政法委召集区法院、区检察院、山阳公安分局、定和公安分局及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等十余家单位,召开“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强调: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区法院要严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战役。
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秀琴汇报了当前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要求并详细介绍了当前区法院执行局的人员结构、执行案件存量及增长趋势、执行装具配备等情况,提出了当前执行工作遇到的人案矛盾等困难和问题。同时对下一步应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思路进行了汇报。
在听取了法院的汇报后,山阳区政法委对山阳区法院高度重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政治态度及责任感予以了充分肯定,对近年来区法院在维护全区经济发展、化解各类纠纷、增强人民诚信意识等方面做出的贡献给予了积极认可。下一步,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更大的支持和理解,尽全力帮助法院解决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要求定和分局、山阳分局及区检察院加大打击拒执罪的力度,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攻破“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