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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二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8-12-13 15:51:40


    12月12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二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依法对被告冯某某等人因构成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在另一起案件中,依法对被告武某臣等人因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拘役五个月

    案件一:2017年11月21日,被告人冯某某借给被害人许某某1万元,约定10日内还款,日息3%,到期后许某某无钱还款,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14日,被告人冯某某纠集“毒友”王某等五人,两次将被害人带至其租房处进行殴打、辱骂,经鉴定,被害人许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被告人冯某某在其租房处,2次容留被告人王某等人吸食冰毒。被告人王某在其家中容留吸毒人员李某某吸食冰毒三次,并将自己吸食剩余的约0.3克冰毒以500元价格卖与李某某。

    案件二、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武某臣、崔某孬、崔某波、崔某好、吕某伟等人,以焦作某速贷公司名义在焦作市区违法放贷款,在贷款不能按期收回后,继而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形成以被告人武某臣为主,以被告人崔某孬、崔某波、崔某好、吕某伟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该犯罪集团多次到被害人家中采取用力敲门、张贴还款通知、垃圾堵门、剪电线、折断网线、胶水堵锁眼等方式进行强行催收未还贷款。到被害人工作单位大吵大闹,进行暴力催收,严重影响单位办公秩序。并将其中一被害人宋某杰夫妇带至焦作市山阳区某速贷公司办公点非法拘禁。

    山阳区法院通过对该两起案的精审和细审,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下一步,山阳区人民法院将做精做细扫黑除恶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扎实的工作举措,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为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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