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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2-19 11:51:48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12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职能: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本级其主要职责:审判法律规定的由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法规、规定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对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领导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六)领导山阳区法院的监察工作。

(七)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八)管理山阳区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承办其他应由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内设17个庭(处、室、队)。政治处、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立案庭、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信访办、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技术室、高新法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199.3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29

0.00

三、事业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0

0.00

四、经营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2,304.07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2

0.00

六、其他收入

6

74.47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93.69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1.0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0.00

 

22

 

 

49

 

本年收入合计

23

2,273.78

本年支出合计

50

2,398.8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4

0.00

结余分配

51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5

773.52

年末结转和结余

52

648.49

 

26

 

 

53

 

总计

27

3,047.30

总计

54

3,047.3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273.78

2,199.30

0.00

0.00

0.00

0.00

74.4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79.04

2,104.56

0.00

0.00

0.00

0.00

74.47

20405

法院

2,179.04

2,104.56

0.00

0.00

0.00

0.00

74.47

2040501

  行政运行

720.42

693.56

0.00

0.00

0.00

0.00

26.86

2040550

  事业运行

147.30

139.15

0.00

0.00

0.00

0.00

8.15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311.31

1,271.85

0.00

0.00

0.00

0.00

39.4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69

93.6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8.39

78.3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78.39

78.3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15.31

15.3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5.31

15.3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5

1.05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5

1.05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5

1.05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398.81

1,911.98

486.83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04.07

1,817.24

486.83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2,304.07

1,817.24

486.83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720.42

720.42

0.00

0.00

0.00

0.00

2040550

  事业运行

147.30

147.30

0.00

0.00

0.00

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436.34

949.51

486.83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69

93.69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8.39

78.39

0.00

0.00

0.00

0.0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78.39

78.39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15.31

15.31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5.31

15.31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5

1.05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5

1.05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5

1.05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199.3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29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2,257.68

2,257.68

0.00

 

5

 

五、教育支出

32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93.69

93.69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1.05

1.05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2

2,199.30

本年支出合计

49

2,352.42

2,352.42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

767.4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0

614.36

614.36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

767.48

 

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5

0.00

 

52

 

 

 

 

26

 

 

53

 

 

 

总计

27

2,966.78

总计

54

2,966.78

2,966.78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2,352.42

1,876.96

475.4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257.68

1,782.23

475.46

20405

法院

2,257.68

1,782.23

475.46

2040501

  行政运行

693.56

693.56

0.00

2040550

  事业运行

139.15

139.15

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424.97

949.51

475.4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69

93.69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8.39

78.39

0.0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78.39

78.39

0.00

20808

抚恤

15.31

15.31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5.31

15.31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5

1.05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5

1.05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5

1.05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11.0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950.73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414.25

30201

  办公费

51.15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80.43

30202

  印刷费

2.4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78.52

30203

  咨询费

0.25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4.45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1.88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57.65

30206

  电费

18.38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14.8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5.77

30209

  物业管理费

16.96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5.17

30211

  差旅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63.29

30213

  维修()

69.97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15.31

30215

  会议费

0.0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5

  生活补助

31.14

30216

  培训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38.73

30217

  公务接待费

0.27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36.09

30218

  专用材料费

1.02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2.91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8.11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166.83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1.05

30227

  委托业务费

0.7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0228

  工会经费

13.46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0.68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18.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5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0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46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50.58

 

 

 

人员经费合计

926.23

公用经费合计

950.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1.50

0.00

38.50

0.00

38.50

3.00

38.77

0.00

38.50

0.00

38.50

0.2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47.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2.91万元,增长60.01%。主要原因是诉讼费退费金额大幅增加以及行政人员车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39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1.98万元,占79.71%;项目支出486.83万元,占20.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39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1.98万元,占79.71%;项目支出486.83万元,占20.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66.7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09.02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诉讼费退费金额大幅增加以及行政人员车补的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2.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0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1.14万元,增长119.5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退费金额大幅增加以及行政人员车补的发放。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257.68万元,占95.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69万元,占3.98%;住房保障(类)支出1.05万元,占0.04%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9.58万元,支出决算为2,35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诉讼费退费金额大幅增,二是行政人员车补开始发放。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3万元,支出决算为69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车补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2.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退费金额大幅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39万元,支出决算为7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有一退休人员因病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6.9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901.14万元,增长92.3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退费金额大幅增加以及行政人员车补的发放。其中:人员经费92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95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7万元,完成预算的93.4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报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二是公务用车的收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5万元,占99.32%,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0.68%,完成预算的8.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执法执勤车辆以及普通公务用车日常的运行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餐饮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3.65万元,下降93.2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次数以及执行了更加严格的公务接待制度。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访人员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因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所以没有绩效自评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0.73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562.85万元,增长145.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退费金额大幅增加以及行政人员车补的发放。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摩托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我单位开展业务不需要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分为诉讼费的预收、诉讼费的结算和诉讼费的退费。

责任编辑: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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