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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任制书记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0 16:42:06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任制书记员的公告

   用工岗位:书记员、法警(派遣至山阳区人民法院工作)

招聘人数:书记员1名(不限男女)

          女法警1名(身高要求165CM以上)

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口吃;

(三)书记员: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法  警:专科以上学历(警校、退役军人优先)

(四)年龄20—28周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1、工资:见习期1500/月,见习期合格后签订合同,月工资不低于焦作市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含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用工手续办理:合格录用者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与焦作市大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四、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24日工作日;

3、报名地点: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603房间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确认。

咨询电话:0391—8395050

4、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籍证明;

(3)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或院系出具本年度毕业证明;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6)个人简历1份。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或培训机构

(三)计算机速录测试

(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五)体检

五、纪律要求

1、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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