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法院工作报告》
大会选举朱宝林同志为山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3月13日,焦作市山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朱宝林同志所作的《山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总结去年的工作客观全面,制定的今年工作措施切实可行。报告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反映了全区人民对法院工作的共同意愿和期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山阳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遵照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对于2009年工作的回顾,报告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一、围绕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拓宽便民诉讼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坚持不懈抓好党建和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对于2010年工作的安排,报告指出,区法院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工作大局。二是强化司法为民措施,强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大力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四是强化和谐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五是强化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新的一年,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区法院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以迎难而上的精神和勇气,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措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法院工作全面提升,为保障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焦作市山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3月14日选举朱宝林同志为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