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确保审判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从即日起山阳区人民法院线下庭审活动有序恢复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山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来访接待场所继续暂时关闭。拟到法院办理申请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查询等事项的,请继续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河南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网络平台查询办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立案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中段
收件人: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编:454002;联系电话:0391-8395028。
二、疫情防控期间,以网上庭审为主,现场庭审为辅。原定开庭、调解、询问、听证的案件,凡具备网上诉讼条件的,原定诉讼活动日期不变,继续进行网上在线庭审。民商事纠纷请优先选择人民法院纠纷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或微信小程序登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诉前调解。
三、诉讼当事人均为河南省境内非疫区、非感染者、非隔离者,符合下列情形且不能进行网上庭审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可以到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现场开庭:
1、临近法定审限或已超法定审限的案件;
2、公告送达的案件;
3、需要证人现场出庭作证、质证的案件;
4、提交音频、视频等不便在网上质证证据的案件;
5、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诉讼参与人众多,证据材料众多的案件;
6、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儿童权益保护、涉军和涉及企业复工复产、营商环境的案件;
7、其他经审查批准可以到人民法院现场开庭的案件。
四、严格出入人员管理。诉讼参与人进入法院参加庭审活动的,需出示开庭传票等材料,经安保人员核对后,方可进入法院。同时为保障诉讼参与人身体健康,暂时停止庭审旁听。除必要诉讼参与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审判法庭。
五、诉讼参与人进出法院时,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在安检处主动出示身份证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外地返焦人员需提供隔离期满的相关证明。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症状或其他拒不配合的情形,一律不得进入法院。
六、启用电子门禁系统,实行审判区与办公区分隔管理。来访人员请自觉遵守法院门禁管理规定,在规定的审判区域参加诉讼活动。如需到二楼审判庭参加庭审活动,请通过一楼西侧步梯上楼。电梯口设置保安进行管理,禁止来访人员通过电梯进入办公区域,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电梯到二楼,可联系电梯口保安。
七、司法警察开展流动巡逻,对于审判区出现人员滞留或聚集现象时,视情况实行人流管控,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不必要的风险隐患。
八、坚持全面消杀。保洁人员每天定期对办公区进行消杀,对门岗、电梯、诉讼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区域及时消杀,对所有科技法庭使用前后及时消杀,确保人民群众及干警身体健康。
九、办理有关事项人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办理完相关事项后请及时离开。如出现不服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法院工作秩序经劝诫拒不改正的,或对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