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专题文章

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又一起涉恶案件在山阳区法院开庭

发布时间:2020-07-16 11:29:10


7月3日上午,由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焦某、王某甲、郭某某等7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在山阳区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山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春芬担任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年底至2017年年初,被告人焦某、武某某分别在逯某某(在逃)、王某乙(已故)、王二(在逃)开设的赌场中负责拉人、看场、抽具、放贷工作,抽头渔利,参赌人数高达170余人次,赌资55万余元。

2017年以来,被告人焦某为索要赌债,指使被告人王某、郭某某,纠集闫某某、王某甲、樊某某等人多次采取对他人进行人身控制、殴打、恐吓、辱骂、滋扰、威胁等非法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赌债,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生活和工作。其中,被害人张某某不堪忍受压力,喝农药自杀,后经抢救脱离危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焦某、王某、郭某某、闫某某、王某甲、武某某、樊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焦作市山阳区周边村镇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焦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予严厉打击。

庭审中,合议庭对被告人焦某、王某甲、郭某某等7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的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

整个庭审历时三个小时,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俊杰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