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配合好“审判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院党组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订出了详细、可行的强化措施。一是改进陪审员管理办法。将陪审员按行业、年龄等分组与业务庭室对接,由业务庭室带领开展工作,定期组织陪审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单个案件补助标准,增强陪审工作积极性。二是为陪审员单独提供电脑,将图书室向陪审员开放,便于陪审员单独阅卷和查阅信息。三是积极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等工作,缓和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并聘请陪审员兼任廉政监督员,监督案件流程及法官作风,确保司法工作的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