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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建立执行监督八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0-04-28 10:33:25


    建立和完善执行监督体系是各级法院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工程。4月28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建立了执行工作监督体系“八项制度”,并开始认真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执行局配备廉政监察员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在执行部门配备廉政监察员,职责主要是履行协助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向执行部门人员提供廉政指导和廉政咨询,对执行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等七项。二是完善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制度。进一步明确执行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对执行局与有关庭、队的职能进行了划分,完善了执行局内部工作流程的职权划分。三是健全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风险防范制度。落实财产查封制度,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制度,执行款物的保管与交付制度,执行中止和终结制度以及执行担保制度。四是实行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监督的制度。建立执行立案阶段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送达执行文书时公布或告知举报电话,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预防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干预办案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执行公正。五是实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监督的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情况及重大疑难案件,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法院执行工作,增加法院执行工作透明度;重大强制执行措施实行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执行协调,充分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化解执行难;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案件进行监督评查,查找不足改正错误;实行执行工作通报制度,强化执行宣传工作;加强民意沟通,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完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及时公布执行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六是建立执行工作的质效管理制度。明确执行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及执行法官个人绩效考核内容,落实执行案件的动态监控以及组织实施。七是实行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的分析和责任倒查制度。明确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的范围,落实机构设置,成立案件评查监督领导小组,按照制度程序,对责任进行划分和追究。八是落实执行队伍廉政教育制度。实行执行局廉政教育学习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执行局长负责召集并于每月初制定出教育学习计划,执行局内勤记录、考勤。主要学习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及权力观教育。

责任编辑:葛启蒙    

文章出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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