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馋了想着铁锅炖大鹅的美味,就借着夜晚没人,翻墙入院去别人家偷鹅,殊不知已触犯法律,最终受到刑法的处罚。近日,山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焦某、彭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2年9月的一天晚上,杨某叫上焦某、彭某一起商量弄只鹅解解馋。三人一拍即合,经过踩点,一起骑车来到村头张某某的鹅圈外。杨某望风,彭某用老虎钳将铁网围栏剪开个缺口,和焦某一起进去抓鹅,将五只鹅装入携带的编织袋后,三人返回家中,将大鹅宰杀烹吃。
10月26日1时,再次嘴馋的杨某三人经过踩点,在村里另一家养殖户的鹅圈旁,用相同的方法,将偷到的三只鹅宰杀烹吃。11月20日1时,三人经过踩点,将某村一鸡棚内的16只鸡和两只狗偷走,三人将其中四只鸡和两只狗宰杀烹吃,剩余的十二只鸡三人平分。11月28日1时,三人在某村民家中盗走三只鸡和一只鸭,宰杀后三人平分。11月30日22时,三人将某村民鹅圈内的十只鹅用相同方法盗走,圈养在焦某的鹅圈内。12月1日23时,三人来到某村的葡萄园,将园中的六只鸡和一只狗盗走,分杀后三人平分。
杨某、焦某、彭某三人共计盗窃六次,共计盗窃25只鸡、3条狗、1只鸭、18只鹅,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所盗窃的鸡、鹅、鸭、狗总价格为1795.75元。案发后,三人已赔偿六名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山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三人多次实施盗窃,酌情从重处罚;三人曾因犯罪被刑事处罚,仍不知悔改继续犯罪,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对其从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