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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亮剑 稳金融促发展——山阳区法院开展“豫剑执行—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23-10-07 08:48:30


为进一步加大涉金融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回应金融机构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这次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攻坚长期未结、未执行到位的涉金融类案件,有效打击和遏制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曙光亲自安排部署并带队执行,党组成员、副院长贾绍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司少华同时参与行动。本次特邀请区政府副区长董锐丽、区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卢建国、区金融工作局局长马瑞琴、中原银行新港家园支行行长刘栋、区农信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杨国庆、区农信社党委委员、副主任薛少勇及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加强执行监督。

凌晨5:00,该院干警准时出发。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执行小组多路出击,奔赴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和法警队分组配合,秉持综合考量、分类施策的原则,宽严相济,灵活执行方式。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一律严厉打击,综合运用失信、限消、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手段,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被执行人有履行意向但短期内无法完全履行的,秉承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和解等措施,努力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给被执行企业“喘气”“回血”的机会。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山阳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张某某一直无法联系,消极规避执行。行动的第一站,王曙光院长便带队来到张某某居住的家中,为其提供专属“叫醒”服务,并对其释法说理,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张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见此情形,干警便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并拘传至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经查,被执行人张某某微信每月均有流水记录,完全具备履行能力,执行干警预对规避执行的张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此压力之下,张某某连忙与家属联系筹款,将欠款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成功执结。

当天行动共出动干警35人,警车8辆,入户13户,拘传6人,搜查2户,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23.9万元。至此,集中攻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当地政法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山阳区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安排,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让群众的“生效判决”为手中的“真金白银”,为辖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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