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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23-12-29 10:09:33


为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法院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法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12月23日,山阳区人民法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曙光主持并讲话,院理论中心组成员参会。


王曙光领学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政治部李东领学了《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中宣发〔2023〕13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豫办〔2022〕16号)、省委第四轮意识形态领域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章至第三章等文件。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绍军,综合办公室主任王亮围绕所学内容,就进一步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谈学习认识体会。与会其他成员结合学习心得和工作实际开展了交流研讨,畅谈收获感悟。

王曙光强调,通过本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要更加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总体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向全院干警传达学习此次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工作成效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会后,院理论中心组成员进行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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