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集中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案件,4月12日,山阳区法院针对涉企纠纷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展开“猛烈攻势”。

执行干警根据既定方案与路线,奔赴各个执行现场。行动中,执行干警采取“一案一策”的执行战略,充分运用善意文明执行手段,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耐心劝解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河南某租赁有限公司与林州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仍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将届满前,法院只好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名单的措施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多次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尝试化解矛盾纠纷。此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集中行动,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释明利害关系,温馨引导换位思考,暖心讲解执行措施。最终,申请人表示体谅被执行人的困难,同意放弃一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案款,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谢某与焦作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诉前调书文号的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焦作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该置业有限公司在山阳区法院有多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故此次涉营商环境案件集中行动中,将该被执行人列为重点人员。当天上午,执行干警带队前往该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搜查工作,并将企业实际控制人拘传至山阳区法院,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向他分析利害关系,告知其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会影响企业征信,对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企业实际控制人感受到执行压力后,表示愿意积极还款,希望在时间上能够给予宽限,并当场履行3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经实地走访后发现,目前被执行人暂时陷入经营困难,执行干警综合考虑其所涉执行案件较多等情况,为尽量减少执行措施对其产生不利影响,依据失信分级分类惩戒机制,执行干警与相关申请执行人协商沟通后,决定暂缓采取限高纳失等强制措施,给予企业10天的履行宽限期,让企业有喘息之机。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15人,警车3辆,入户调查4家,拘传1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32.92万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山阳区法院将始终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有效执行的理念,立足执行工作职能,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推动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惩“失信”树“诚信”,以“营商”促“赢商”,努力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