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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虚假诉讼 筑实诚信之基——山阳区法院开展群众旁听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11 11:26:15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办案质效,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2024年7月10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邀请人民群众旁听庭审,公开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沉浸式”庭审观摩,“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


随着法槌声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整个庭审现场呈现出鲜明的重点和清晰的逻辑,氛围庄重且程序严格。主审法官闫若男准确地提炼了案件争议的焦点,各方针对这些焦点进行了证据的提交与质询,并充分展开了辩论。旁听群众全程目睹了法庭调查、证据质证、法庭辩论到最终陈述的全过程,通过这种“沉浸式”的体验,近距离地接触了真实案例,对事实查证、程序流程以及法律的适用有了深刻的认识。

本院认为,被告人郝某、时某、时某某三人用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了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原来感觉法律与自己很远,观摩结束后,发现法律与生活很贴近。山阳区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教育课”,“沉浸式”感受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规范性、严谨性、公开性和透明性。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的民事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此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诚实信用,也损害了他人的合法财产和权益,也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更是对法律和司法权威的藐视和挑战。

下一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落实普法规划,持续扎实开展“邀请人民群众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推进司法公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的庄严,助力打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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