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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相伴 读书思廉】 第三期 | 《李棠阶——廉政的领头羊》

发布时间:2024-09-12 21:50:34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红色相伴 读书思廉”主题系列推文,本期推荐的文章为《李棠阶——廉政的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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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棠阶——廉政的领头羊》

诵读人:刑事审判庭干警  宁旭


大家好,我是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刑庭干警宁旭,今天我分享的故事是——《李棠阶——廉政的领头羊》。

李棠阶是清代河南温县人,曾为三部尚书、三朝帝师,为清代著名的理学家。李棠阶(1798一1865)字树南,号文园,谥文清,温县南保封人。22岁中举人,25岁中进士,次年受翰林院编修。后历任大理寺卿、礼部侍郎、左都御史、户部尚书、军机大臣、工部尚书、礼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衔。追赠太子太保。

李棠阶幼年家贫,常借贷维生,甚而举火待炊。他7岁入塾,刻苦勤学,常苦读至深夜,11岁起又随父游学在外6年,之后更刻苦攻读,学识大进。连续科考得中,任职翰林院。道光十六年(1836年)他自京回乡丁母忧时,力主治丧要。尽革诸俗弊”,俭约以葬,“不泥俗出魂,亦不排七”。后葬其祖母、葬其挚友子纯和儿子结婚时,都一直坚持节俭革弊态度。

李棠阶出身贫寒,从小屡受冻馁,尝曰:“忧患者生之门,吾终身不敢忘忍饥待米时也!”一生自奉节俭,反对奢靡,清正廉明,不取分外之财。

李棠阶是晚清著名的理学家,一生潜心理学,以“克己”、“省身”为座右铭。他一生勤学不辍,并以日记自省。勤俭朴素,不积私财,禄入之余,多周济故旧和贫困者。中牟河决,他捐银五百两以救灾,他教育家人,“用度在己不可奢,与人无容吝,财非一人所得私”。李棠阶教育子女家人:“应得之财肯少得,则有余步;非分之财一苟得,必有后患。世之好占便宜者,皆自求祸也。”作为清代重臣,李棠阶故居建筑朴素低调,为官勤勉,清正廉洁,实为后世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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