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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三项措施迅速贯彻“全省法院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6-30 08:06:01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三项措施迅速贯彻“全省法院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6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赵作海案件大讨论活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接到通知后,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安排干警按照要求准时参会,会议传达了贺国强书记,卢展工书记对于法院处理赵作海案件的重要批示并对法院对于赵作海案件的态度以及处理结果表示充分的肯定,最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对于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准确的总结,并通过“三点意见”对赵作海案件所涉及到的各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山阳区法院党组要求全体参会干警要认真、细致的做好会议笔记,并认真领会贺国强书记,卢展工书记以及张立勇院长重要批示和讲话的重要精神,并通过以下三项措施在全院进行全面贯彻。

  

  一是迅速组织召开全院大会。会议结束后,山阳区法院党组就地迅速组织召开全院大会,要求全院干警必须按时参加,会议由山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秀琴支持,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宝林在大会上将贺国强书记、卢展工书记以及张立勇院长的重要指示和讲话内容向全院干警进行了详细的传达,同时要求干警做好记录,为下一步深入学习打好基础。

  

  二是分组学习。以庭室为单位,一个庭室为一个小组,由庭室正职负责,副职配合,全庭参与,对电视电话会议的内容以及重要精神进行细致、深入的学习,学习时间自由制定,按照院党组规定时间学习后作出个人学习心得和庭室学习总结,安排院政治处、监察室对全院学习情况进行督察。

  三是作好学习总结。该院要求干警在学习中、学习后要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实实在在的将会议的重要精神吃准、吃透,通过本次赵作海案件的深刻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张立勇院长的要求做到“让当时满意、让群众满意”,为避免类似赵作海案件式的错误发生在自己身上提前打好防疫针,同时要通过此次赵作海案件向社会树立法院不逃避责任,面对错误不等不靠的良好司法作风和司法形象,为今后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更加坚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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