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妻子的“收藏”怪癖

  发布时间:2009-09-07 10:38:18


    刘某是我市一商务公司的业务员,经常出差在外,李某没有工作。二人经别人介绍相识,确定了恋爱关系,1998年1月结婚,婚后生一子,刘某在外奔波忙碌,挣钱养家。李某在家做起全职太太,操持家务,照料儿子,两口子虽然不是太富裕,小日子过得也甜蜜幸福、风平浪静。

    然而,从2006年起,丈夫刘某发现,妻子李某看他的眼神怪怪的,行为出现神秘与异常。原来,每次他出差回家,妻子都要像一个侦探一样,对丈夫的所有物品进行盘查,背着他查看他的手机上的通话记录和信息内容。刘某发现自己包里的护肤品、梳子经常无来由找不着。而且自己业务上所有涉及女性名字的资料也神秘消失。他询问妻子东西的下落,妻子说不知。  

    有一天,他突然进入卧室,看见妻子正在整理一个箱子,妻子想把箱子藏起来却来不及啦。刘某发现自己丢失的东西全被妻子收藏在这个箱子里。他质问妻子,李某说,“我怀疑你有第三者,这些是我正收集的证据。”闻言,刘某既惊讶又生气,从此,家庭打破了安宁,他们常常争吵不休。丈夫蒙受了冤屈,于2009年2月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经法官查明事实,妻子箱里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丈夫刘某有外遇,李某主张丈夫有第三者也无其他事实根据。李某认识到自己错了,坚决要求和好。法官考虑夫妻感情基础尚好,主持调解,让李某向丈夫承认错误,诚恳道歉。在得到丈夫当庭原谅后,二人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张正峰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