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该案进行宣判,请起立.......”8月四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对一起涉及未成年的团伙抢劫案首次运用圆桌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这是一起相对来说比较特殊的案子,因为五个涉案人员均是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五个稚嫩的面孔和清澈的眼神让人看了始终有些不忍,因为这些孩子的作案动机并不算很恶劣,原因很简单,就是没钱花了,其次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可塑性很强,最大的特点是这些孩子多数是单亲家庭,从小没有得到完整的关爱和良好的教育,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为了减轻涉案人员的恐惧感,避免给这些还并不成熟的心灵再添一道伤疤,本着“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在向院党组汇报后,决定将此次案件的宣判进行改革,不再运用以往在审判庭宣判的方式,而是改用更人性化的圆桌宣判方式对该案进行宣判。
中午十点三十分左右,五个孩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陆续进入圆桌会议室内,刑庭副庭长张嘉首先对涉案人员及其家长做了思想教育工作,告诫涉案人员要以此为教训,要牢记这次教训,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增强法律观念,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讲解了缓刑的定义,在场的涉案人员以及家长听的十分认真和投入,是案件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以教育挽救为主要目的”,督促涉案人员通过此次案件认识并改正自身的错误,为将来的人生道路摆正方向,最后法院对涉案人员全部采用了缓刑。
“真没想到我还能坐在我孩子的身边,我还一直担心孩子害怕,没想到法院考虑的这么周到,听完张法官的话我真的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孩子现在犯的错跟我们家长有很大的关系,我以后一定多关心孩子,多教育孩子,谢谢法院对孩子的关心和宽容,谢谢!”一为涉案人员的母亲在宣判完后流着眼泪说道。
此次圆桌宣判是山阳区法院首次运用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去,彰显了“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刑事审判原则,从内心深处震撼了涉案人员,为其在今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