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6月4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崔某某与侯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并组织本院诉调中心及辖区综治中心共计11名调解员全程旁听学习。庭审结束后,该案在法官主持下当庭调解成功,旁听调解员通过“沉浸式”观摩,近距离学习司法调解技巧,为矛盾化解积累实战经验。
据悉,崔某某驾驶两轮无牌电动车与侯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崔某某受伤、车辆受损。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崔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侯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围绕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法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听取双方陈述,以庭审查明事实为基础,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逐项拆解赔偿项目计算依据,明确各方责任边界。鉴于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且双方存在调解意愿,法官及时把握调解时机,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并从减少诉累、高效解纷的角度出发,耐心开展调解工作。
旁听席上,调解员们全程专注记录,仔细观察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陈述、平衡双方利益诉求的方法,深入学习法官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语言的沟通技巧。经过法官专业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通过搭建“庭审课堂”,将真实案例转化为教学资源,既为调解员提供了直观学习平台,也为深化多元解纷工作注入新动能。下一步,山阳区法院将持续开展“调解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活动,推动形成“庭审示范教学—经验总结提升—实践能力强化”的良性循环,凝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合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解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