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聚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更加便利群众行使诉讼权利,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本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在第一批基础上又从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领域择取了审判实践中常见案由56类,形成合计67类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定于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使用,2024年3月4日印发的《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法[2024]46号)同时废止。
增加可供选择的空白栏。
本次示范文本“诉讼请求”“答辩事项”“事实和理由”项下统一增加可供选填的“空白栏”,方便当事人根据需要对案情进行表述或补充其他信息,全面充分表达诉求。
删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栏目。
例如立案、应诉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删除此类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要素,进一步减轻当事人填写负担。
增加填写实例、填写说明、证据清单等内容。
增加填写实例,便于当事人理解、把握相关用语;在证据清单中,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指引,方便当事人参考提交对应证据。
增加“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栏目。
通过详细介绍多元解纷节省时间、节省诉讼费、助力关系恢复等方面的优势,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及时组织先行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化解驶入“多车道”“快车道”。
提升示范文本的易用性。
如示范文本word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可扩容,让当事人填写便利等。
示范性文本如何获取?
方法一:
扫描或长按识别二维码,实现示范文本“一键获取、随时使用”。

方法二:
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微信小程序——服务——工具——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端口下载。


方法三:
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官方网站(zxfw.court.gov.cn/)——诉讼工具——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端口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