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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八项措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发布时间:2009-09-07 16:07:00


  山阳区人民法院通过走访辖区企业,深入企业调研,研究制定出八项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和司法服务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到有关企业走访、邀请企业代表座谈,热情接待企业法律咨询等方式,了解涉法需求,征求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为企业服务的工作机制,在企业设立联系点,帮助企业解决疑难法律问题;组成法制宣讲小组,分期、分批到企业开展法制专题讲座、解答涉法咨询;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切实帮助解决企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到企业回访,为企业出谋划策,预防纠纷发生。

  二是为涉诉企业提供便捷迅速的诉讼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开设涉企服务电话专线,设专人解答企业涉法咨询;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涉企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快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保全、快执行,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是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涉企业案件。树立平等意识,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辖区内的企业,不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私营企业,都做到一视同仁,依法保证企业都在一个平等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中生产、经营;强化效率意识,注重提高办案效率,及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

  四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涉企案件慎重审理,加强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的调解机制,确保案件审判和社会效果“双赢”;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种途径调处涉企纠纷,缓解企业因金融危机而产生的生存压力,支持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积极构建风险预警机制。对于辖区内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企业各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向区委汇报;加强法院与各社区、各街道的联系沟通,对相关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弃企避债情况,及时会同街道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置,保持社会稳定。

  六是采取合理保全措施。一方面对债务人可能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严重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对债权人提出的采取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查程序,尽快实施冻结、查封、扣押措施,有效控制被诉企业财产,防止债务人涉诉后转移有效资产;另一方面应慎重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对于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但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不盲目冻结债务方的公司财产,避免导致债务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

  七是建立大要案报告制度和集中诉讼案件。对于众多债权人向同一债务企业集中发动的系列诉讼案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群体性案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报告;加强各审判执行环节的信息沟通,集中协调,妥善处理。

  八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在司法审判领域给企业带来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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