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青绿处,法典入心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即将迈入“法典化”新时代。如何让这部关乎绿水青山、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法典从纸面条文走进群众生活?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山阳区法院组织综合审判庭干警走进公园广场、居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接地气、能落地的生态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内容。同时结合生态环境诉讼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生态法治思维,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

“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异味大、蚊虫多怎么解决?”“楼下的餐馆油烟太大怎么办?”“小区里有人深夜装修噪音扰民该找谁?”面对群众们提出的一个个具体问题,干警们逐条对照法典细致解答,围绕噪音污染、大气防治、人居环境保护等民生热点,面对面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把抽象环保法条转化为群众可感知、可运用的生活指南,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学习法律、自觉爱护环境、积极参与生态治理。“以前觉得环保法离我们很远,今天才知道,原来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在保护着我们的环境。”一位群众在驻足咨询后感慨道。
“广场+社区”普法摒弃单向宣讲,以问答互动拉近距离,让生态法治融入群众日常,推动绿色环保理念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立良法,更在于行良法。法律的生命不在纸上,而在脚下;法律的权威不在条文,而在人心。下一步,山阳区法院将持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健全跨部门生态共治联动机制,持续探索惩治、修复、教育、预防四位一体生态司法路径,擦亮本土生态与文物司法保护品牌,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高质量发展,让“山阳·源镜”漾开生态法治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