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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山阳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1-04-08 11:50:04






     4月8日,焦作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山阳区法院成功召开。山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师少辉,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更生,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联军,山阳区法院院长朱宝林出席会议。市中院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的庭长、副庭长及市中院部分民事法官,全市十个基层法院主抓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事审判一庭、二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及新闻记者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中院民事一庭庭长苏凯主持会议。师少辉书记致欢迎辞。他指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山阳区召开,既是全市法院对我区民事审判工作的一次大检阅、大督促,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更是我们向兄弟县市区学习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取长补短的一个大好机会。受山阳区委书记牛炎平的委托,他代表区四大班子,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一贯关心、支持山阳区以及山阳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阳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有赖于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近年来,山阳法院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区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宝林院长到任以来,狠抓队伍建设,法院的各项工作蒸蒸日上,区委给予充分肯定。我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各位领导能够传经送宝,不吝赐教,多提宝贵意见,留下宝贵经验,以便我们取长补短,努力实现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管理,把民事审判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我们山阳区的特色,为我们山阳区的和谐平安建设与经济快速发展发挥其更加积极的作用。

会上,对2010年度全市法院“先进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庭”进行了表彰。对全市法院6个先进民事审判庭、5个人民满意的好庭、以及调解优胜单位、调解标兵、优秀主管院长进行了颁奖。调解标兵山阳法院的宋晓光、温县法院的陆保刚,解放区法院副院长郑玉宝、山阳区法院高新法庭庭长郭明光在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市中院杨联军专委做了讲话。

最后,曹更生副院长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天,2011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主要是回顾去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市民事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他指出,2011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必须加强“主题教育”,切实鉴定理想信念、执法为民;二、必须紧紧围绕大局,切实保障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三、必须高度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必须坚持管理创新,切实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五、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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