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以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切实贯彻省法院第四次、第五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采取下列五个步骤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深入动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广大干警清醒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五个严禁”规定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了“五个严禁”规定和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人人皆知,时时牢记,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自觉性。
二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院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将“五个严禁”规定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布举报录音电话,向每个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发放了印有“五个严禁”内容的明白牌、向当事人发放印有“五个严禁”规定的监督卡、聘请社会廉政监督员进行监督等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我院认真执行省高院制定的《廉政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在今年实行了“三书一卡”制度,即《信访举报情况说明通知书》、《诫勉谈话通知书》、《监督改正通知书》和《廉政监督卡》。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严格遵照《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的规定,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养奸,网开一面。
四是加强检查,积极发挥督导作用。院党组切实加强对各庭室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本院各部门发现有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案件,责成监察室认真调查,分析原因,严肃处理,并制定措施,改进工作,保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
五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切实加强对“五个严禁”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把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作为当前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在法院内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