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人民法院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结合本院实际,通过“三严四实五结合”方式开展作风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在学习动员阶段,狠抓“三严”:一是严格保证学习时间。协调好政治学习时间与业务工作时间的关系,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活动方案和学习计划上安排的学习时段不被占用,不缺课。二是严格指定学习内容。严格对照方案要求,什么时间学习什么内容,由活动办公室做出详细的日常安排和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学习内容不漏项。三是严格督导检查。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同时要求每个部门、每名干警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总结和心得体会。并由活动办公室进行督导、检查,做出通报,确保学习活动扎实进行,不走过场。
在查纠问题阶段,狠抓“四实”:一是实实在在自己找问题。要求每位干警结合本职岗位,对照实施方案,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实实在在相互提问题。有效组织好相互提问题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部门会议以及党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在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干警之间开展谈心交流、民主评议活动,相互提问题,相互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实实在在由领导点问题。班子成员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所分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四是实实在在交社会评问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主动征求廉政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及干警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边查边改。
同时,山阳区法院党组要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做到“五结合”:一是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全省法院开展的“弘扬光荣传统,促进作风转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在全院干警中深入开展“弘扬光荣传统,促进作风转变”教育活动,把学习和弘扬老干部光荣传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看作是深入群众,密切法官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前提和基础,全院上下高度重视,全员参与。二是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法官换位体察紧密结合。先后组织干警和部分当事人座谈,让当事人讲述其诉讼的经历和遭遇,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大讨论,体察当事人诉讼的不易,使干警深受教育。三是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搞好对群众的延伸服务紧密结合。院党组班子强化群众接访工作,虚心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以便于拓展班子工作思路,改进工作。各庭室为来访当事人和群众准备茶水、桌椅、笔墨、纸张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接访人员解答问题要热情、耐心,来访群众离开时要热情相送。四是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改进各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各部门主动征询来访当事人和群众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每一条意见、每一个问题要认真倾听,认真记录,限时予以答复,以便改进今后的工作。五是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提高法官个人素质紧密结合。加强法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素养的养成,注重个人衣着、仪表整洁,举止谈吐文明、大方,规范开庭用语及接待当事人用语,以当代文明法官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提升法院队伍的威信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