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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扎实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27 16:29:37


    山阳区公共节能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山阳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 领导高度重视

    山阳区法院院长朱宝林高度重视节能低碳工作,多次听取活动筹备和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扎实开展“宣传月”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院党组成员必须带头遵守节能低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广泛宣传,做到干警全员参与;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 周密安排,动员部署

    6月2日下午,召开全院大会,集中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并就认真开展宣传月活动及今后的节能低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制作宣传图片等形式,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手机短信,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组织干警上网浏览国家局与国家科协联合举办的“节能低碳”科普展览,进一步提高干警们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二是建立节能低碳工作责任制,把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三、 强化日常管理

    对办公楼空调实行严格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并在下班前一小时关闭中央空调主机。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开展“限塑令”活动。对每辆公务车油耗定期向全院干警进行公示,对各项节能制度进行经常性突击检查,发现违规的部门和干警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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