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保安的张某,工作时间没有做到自己的职责,反而见财起意,盗窃车主的财务,并将所盗物品送给了自己的朋友赵某。没想到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
去年8月17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在停车场巡逻时,发现一辆奥迪Q5轿车副驾驶车窗玻璃半开着,遂上前查看。被告人看到该车副驾驶座位上放着一块欧米伽手表和一个翡翠貔貅(购物票据显示价值6980元),见四周无人,将该手表和貔貅盗走。事后怕被人发现,被告人张某将所盗手表和貔貅送给自己的朋友被告人赵某,被告人赵某在明知该手表是被盗赃物的情况下,又将被盗手表转送其表弟。经鉴定,被盗手表价值33952元,现赃物全部追回发还被害人。
山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赵某明知是盗窃所得而予以隐瞒,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