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自作聪明去诈骗 案发被抓悔已迟

  发布时间:2014-05-27 16:44:49


    53岁的岳某小学4年级辍学回家务农。这两年汽车运输公司的生意不太好做,家里的生活和经济压力没有让他去想象怎么好好挣钱,而是自作聪明,从别处听说的方法,搞起了诈骗。近日,山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岳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3年8月31日9时许,被告人岳某开车来到焦作,后窜至焦作市山阳区某单位家属院,看到八十多岁的老太太独自买菜,便自称是该单位劳资科的工作人员和其聊了起来,得知老太太丈夫已去世,儿子有时来照顾她。便称为其去世的丈夫办理两万元补助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进入到被害人家中,以缴纳手续费为由骗取被害人800元现金,当看到放钱的地方后,就让老太太去准备袋子装东西支开,趁被害人不备将剩余的1800元现金盗走。案发后,被告人岳某家属向被害人退赃款26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山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岳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并全部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