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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住老杨的双腿

  发布时间:2014-06-20 10:14:19


    3月3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立案庭来了位叫杨学昌的特殊当事人,他是被家属用布条固定在一张简易床上抬到立案大厅的。

    杨学昌是山阳区牛庄村人,今年50岁,受雇于同村一个姓刘的雇主,在修武县某工程公司干活。在一次现场作业时,杨学昌被出了故障的电钻砸倒。事后经医院诊断,杨学昌腰椎体爆裂骨折,脊髓损伤伴双下肢瘫痪,如果及时治疗还能保住双腿,一旦延误有可能要截肢。

    杨学昌出事后,其家属多次和雇主以及修武县某工程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是对方迟迟拿不出赔偿方案。为了救治杨学昌,亲属们已经垫了近6万元,如今已凑不出钱来,才决定通过法院诉讼为杨学昌争取治疗的费用10万余元。

    立案庭庭长老郭仔细询问了杨学昌的家庭情况,得知杨学昌极为困难,还有两个孩子正在上学时,他一面嘱咐立案庭的同志办理立案手续,一面向院领导汇报此案。在得到院领导的支持后,老郭决定启动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立案的绿色通道:先行办理立案手续,指导杨学昌亲属完善立案所需材料,诉讼费先缓后免。

    主审此案的民一庭组成了合议庭,分工合作处理此案。考虑到杨学昌不能行动,法官来到杨学昌的家里了解情况。杨学昌的家是牛庄村最破旧的,几间瓦房透风漏雨,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摆设。他出事后,两个孩子就没再上学,二女儿到饭店打工,挣钱贴补家里,儿子和妈妈伺候杨学昌。由于没钱医治,杨学昌不敢住院,只能每天靠敷膏药维持,病情有恶化的趋势。“现在他的花销都是姊妹们拿的。可姊妹们也都是打工的,现在连每天30块钱的膏药钱都快没有了。”杨学昌的姐姐哭诉。法官们和杨学昌告别的时候,拿出自己的钱放在杨学昌手里。杨学昌哭了,杨学昌的妻儿哭了,法官也哭了……

    对于杨学昌来说,时间就是双腿,时间就是生命。法官明白,这个案子不能拖。但是,就在这个时候,被告方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此案应由案发地法院审理,山阳区法院立案审理不合程序。如果按照程序审理,仅管辖权一件事情就能耗上两三个月,杨学昌是等不起的。

    为了帮助杨学昌能尽快拿到用于治疗和生活的赔偿款,法官先和杨学昌及其代理人沟通,告知诉讼审理的程序和风险,又做被告方的工作,明确告知其无论到哪儿审理都难逃责任,积极赔偿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工作做了一次不行,那就两次,三次……

    杨学昌一家在焦急等待着,被告方还在权衡犹豫。

    半个月过去了,病痛在杨学昌身上持续发作,苦不堪言;被告方还在咨询商议。杨学昌的姊妹们等不及了,他们几次组织上访,都被山阳区法院的法官们及时劝阻。

    为了让杨家人看到法院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决心,院长朱宝林和主审法官等一行人专门来到杨学昌家里,带去慰问金和生活用品,探视杨学昌的病情,给杨家人介绍省高院开展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情况,给他们吃了定心丸。

    事情需要打破僵局。法官再次约谈被告方领导,要求他们拿出3万元先行支付给杨家,具体赔偿数额可以商议。被说服的被告方按照法官的意见,先拿出了3万元,杨家人的情绪得以安抚。

    之后,法官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和被告方的沟通上。一晃一个月过去了,犹豫不决的被告方得知在法官的努力下杨家人愿意配合调解的承诺后,终于点头同意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4月10日,在法官的主持下,本案的原被告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被告方拿出近46万元对杨学昌给予赔偿。很快,杨学昌住进医院接受正规治疗,并添置了家用专用病床,定制了义肢,孩子也回到了学校。

    5月13日,杨家人敲锣打鼓地给法官送来感谢信:“实事求是的判决、客观的认定,闪耀着一个法官的公正性、准确性与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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