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09 17:24:47
焦作市奇万顺商贸有限公司(股东王勇、薄尔刚、周强、北京华油石油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伊明路诉你与被告郝俊清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裁定:驳回原告伊明路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山民初字第421-1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