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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副司长朱苇青、中央纪委副局级专员陈杏年一行到山阳区法院视察调研

发布时间:2014-12-02 18:16:04


    2013年12月12日,中央编办一司副司长朱苇青,中央纪委干部室副局级专员陈杏年,中央编办一司一处副处长杨广,省纪委常委霍好胜,省编办副主任周相东等一行8人,在焦作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秦海彬,山阳区区委书记孟令武等人的陪同下,到山阳区法院就人员编制情况、山阳区纪委派驻机构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以及廉政文化工作进行视察调研。

    山阳区法院院长朱宝林首先向朱苇青司长反映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亟需解决人员编制的现实问题。朱苇青司长就该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她指出,当前基层人员编制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除了依靠增加编制改善人员不足状况外,基层法院也应从进一步统筹优化机构和人员结构,合理配置法院内部资源,加强科学管理,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入手,通过依法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的实施,切实解决人员短缺问题。

    随后,中央纪委副局级专员陈杏年一行先后参观了山阳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廉政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等。在参观过程中,朱宝林院长向陈杏年专员简要介绍了山阳区纪委在该院的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工作情况以及该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听取介绍后,陈杏年专员充分肯定了山阳法院的这两项工作,并对该院的廉政文化长廊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廉政文化长廊犹如一面镜子,能够时时刻刻提醒和警示广大干警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廉政教育的常态化,为法院营造了一个崇廉、尚廉、守廉、学廉的良好氛围。同时,陈杏年专员对山阳区纪委在山阳区法院的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明确监督重点,把握对象与事项,着重监督驻在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二是要找准监督切入点,通过参与、协调、服务切入,将监督寓于协调、服务之中,协助驻在部门加强预防腐败工作;三是确保监督实效,职能作用最终要体现在“三个有效”,有效增强领导班子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有效发挥党组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有效提高驻在部门廉洁办案的水平。

责任编辑:廉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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