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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家三年无消息,能离婚吗?

  发布时间:2015-03-26 10:10:13


    婚后生活仅半年,因家庭琐事,任性的妻子离家出走,丈夫苦寻3年,妻子音信全无。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能否画上句号?

    相识月余闪婚

    事情还得从2011年说起。这年春天,市民曾亮(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安徽籍来焦打工女子晓雁(化名)。两人一见如故,彼此感觉都还不错,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曾亮自知年龄大了,遇到合适的人就想早点结婚,也好让家人安心。谈了一个月,他主动向晓雁提出了结婚的想法。孤身一人在焦作打工的晓雁,觉得遇到了一个踏实、又对自己照顾有加的男人,欣然答应了曾亮的求婚。

    就这样,相识一个多月,曾亮和晓雁便领取了结婚证,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妻子一怒离家

    常言道,结婚前,是和对方的优点谈恋爱;结婚后,是和对方的缺点生活在一起。这话用在曾亮和晓雁身上恰合适。婚后,他们逐渐发现了对方身上的缺点,因为一点生活琐事便吵得不可开交。晓雁觉得自己是女人,曾亮应该处处让着她、哄她开心。而曾亮觉得,妻子应该体贴、理解丈夫。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次次的争吵,让他们的感情雪上加霜。

    婚后半年,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晓雁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寻妻三年无果

    曾亮以为妻子赌气回了娘家,过段时间消气后就会回来。让他没想到的是,此后晓雁竟然一去不回,音信全无。此后3年时间里,曾亮为了找晓雁,多次到她的安徽老家,却一次次无果而归。

    眼瞅着寻妻无果,自己的年龄一年年增长,再婚越来越难,曾亮很是焦急。无奈之下,曾亮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请求法院解除他与晓雁的婚姻关系。

    山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时刊登公告,通知晓雁到庭应诉。在法定时间内,晓雁始终未出现,法院遂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庭判决离婚

    案件经办法官认为,曾亮和晓雁认识时间短,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半年,晓雁便离家出走,双方感情出现危机;此后的3年,晓雁音信全无,导致双方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判决曾亮与晓雁离婚。

    另外,考虑到晓雁经法院依法公告传唤一直未到庭,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一时难以查清,法院不作处理。如将来双方对财产问题有争议,可依法另行提起诉讼。

    法官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责任编辑:谢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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