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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横流 扬我警威

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法警副大队长刘志文

  发布时间:2009-09-07 10:26:58


    山阳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志文,自1987年进入该院工作20年来,立足平凡岗位,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创造了一系列骄人的成绩,连续多年被评为法院系统优秀司法警察。去年,他带领干警忘我工作,全年共保全案件41件,标的400余万,高质量的完成了任务,维护了群众的权益,取得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长期的工作实践,炼造了刘志文坚韧的性格、顽强的意志和大无畏、大公无私的精神,在执法中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越是复杂的执法环境,越能体现刘志文的坚强意志和敬业精神。2005年8月3日,刘志文与法警赵西杰、杨志强一行3人前往焦作市某银行办理焦作市康宏物资设备有限公司诉河南省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当天在该银行就查到了被告公司的帐户资金400余万元,可是在当天下午办理冻结原告申请的72万元手续时,却被银行告知被告帐户资金全部被转走。刘志文马上就预感到事态的严重性,再多次找该银行行长协商无国的情形下,对于银行的这种行为,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制定出妥善的处理方法。经院领导同意,依法向该银行做出责令限期追回款物通知书,逾期并出三万元罚款的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刘志文和两位法警抵住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以及债务人金钱的诱惑,并对银行和债务人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几番周折,历时10多天,终于为焦作市康宏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挽回7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事后该银行负责人感慨地说:“我算服了你们山阳法院的干警,你们这种不为金钱所打动的品格,顶住压力办案,对我感触很深。”

    在个人生活上,刘志文非常俭朴,从没穿过什么“名牌”衣服,单位分新房时,他简单收拾了一下就搬了进去,屋内的家具电器没有什么能让人看上眼的。有当事人要为他出资装修时,他平静地说:“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但我有原则,请你尊重我这个共产党员的朋友。”但刘志文并不是一个无情的人,他多次将下肢瘫痪的当事人背送上下楼进行诉讼,多次为灾区捐款捐物,每次都是他带头,捐的也最多。2007年1月,在他办理马秋菊诉焦作市新城灯具厂借款纠纷保全一案时,当他得知马秋菊是一位生活很困难的残疾人时,他不顾自己有病的身体,坚持带病工作,当他带领干警们到达焦作市新城灯具厂时,看到的是人去楼空,根本没有什么可以查封、冻结的财产,此刻的他脸色更加难看,咳嗽更加厉害,队里的干警都劝他去医院治疗,他不吭声,更加勤奋的寻找线索,终于在严冬的一天夜里,在无数的线索中,他发现了济源市建委欠焦作市新城灯具厂的一笔款项,第二天,他就带领干警前往济源市建委,可是济源市建委根本不愿履行该比欠款,称焦作市新城灯具厂的灯具很多不合格,存在履行瑕疵。刘志文没有放弃这唯一的希望,一个月内先后到济源市建委及其他相关单位20多趟,向相关领导讲明申请人的困难处境,济源市建委的领导被刘志文及其队友的执着深深感动,在多次协商后,终于同意支付部分欠款,此案圆满执结。

    刘志文是一个家庭观念很重的人,平时在外面就算再苦再累,但只要一回到家,他什么也不说,把苦把累独自一个人扛,他不想让家里人替他担心。

    刘志文更是一个很有事业心的人。刘志文1987年到山阳区法院,就觉得这份工作十分神圣,凭着对党对人民高度的责任感,他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从那时起,他立下誓言:一定要不负重托,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他认为自己不是很有天赋,他推崇的是扎扎实实地工作。他始终认为:一个人只有一步一个脚印不辞劳苦地耕耘,顽强地拓荒,才有可能让自己的生命之树结出硕果。

    他坦言,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和队长郭明光所率领的山阳区法院法警大队要在山阳区法院党组和中院法警支队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高举邓小平伟大理论旗帜,走精兵强警之路,尽可能用较短的时间,把大队建设成为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作风硬、战斗力强、全市一流、全区有名的警队。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警队伍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张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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