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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04-20 16:00:5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山阳区人民法院机关内设16个职能处室和一个法庭。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应由山阳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一审的案件,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山阳区人民法院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职工80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审判法律规定由山阳区人民法院管辖和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45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011.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44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4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9万元;项目支出912.5万元。


山阳区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填报单位:山阳区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2014年预算数

2015年预算数

“三公经费”小计

1

55.9

55.2

1、因公出国(境)费

2

2、公务接待

3

16

15.7

3、公务用车费

4

39.9

39.5

其中:(1)车辆购置费

5

      (2)车辆运行维护费

6

39.9

39.5

责任编辑: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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