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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30元逃亡整八年 今朝被擒获被判十年

  发布时间:2009-09-07 15:51:14


    8年前,被告人赵合林等6人结伙去抢劫,结果他们只抢到了30元钱。逃亡8年后,赵合林落入法网,他不但要在铁窗内度过10年,同时还被处罚金1000元。

    2001年2月9日凌晨3时许,家住山阳区的赵合林伙同郑某、李某(二人均以判刑)、林某、和某、李某某(三人另案处理)6人,携带木棍等作案工具,来到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李某所开的批发部,想去弄点钱花花,6人破门而入,“快把你所有的钱交出来,否则弄死你。”几人对李某进行威胁、殴打后,带着抢来的30元现金逃跑了。事发不久,郑某、李某等5人纷纷落网,但狡猾的主犯赵合林却躲藏了起来,且一藏就是8年。

    2008年12月10日,赵合林因寻衅滋事被河南省邓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3天,经查,发现其为网上逃犯,遂于同年12月20日将其移交至焦作市山阳公安分局。

    7月30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合林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对赵合林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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