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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纠纷促和谐 秉公执法显忠诚

  发布时间:2015-05-11 18:04:44


   “每当法槌落下,就像流星划过天际,期待愿望会实现一样,我期待案结事了。”在法院工作了21个春秋的山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冯爱萍如是评价自己的工作愿望。如此绚烂优美的语言让人无论如何也和一位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女法官联系起来。

   对于自己的工作,冯爱萍用“化解纠纷,促进和谐”言简意赅地进行了概括。而至于如何才能当一个好法官,冯爱萍认为:除了耐心细心礼貌待客之外,首先要对游客公平对待,其次,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了解游客所想,进而和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尽量“化干戈为玉帛”,真无法协调的,要秉公办案,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依法行事。

   这些年来,冯爱萍接手的离婚案子日益增多,办理此类案件,冯爱萍坚持以协调为原则,尽量保证一个家庭和婚姻的完整性。因为冯爱萍认为,每一起离婚案中,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不能单纯进行裁决,她会尽全力为孩子保证一个完整的家,真的无法实现的话,也至少保证孩子尽可能少的受父母离婚的影响,以便能够健康成长。

   一年平均150多起案件的协调和审理工作,使得冯爱萍的工作节奏十分紧凑,从接案到协调,再到开庭审判,每个环节冯爱萍都事无巨细地忙碌着……365天,几乎每个节假日无休的情况,使冯爱萍心里觉得对家人十分愧疚。由于工作繁忙,儿子仅10个月时,冯爱萍就把他送到了托儿所……

尽管如此劳累,但冯爱萍从未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怀疑,自幼崇敬法官职业的她从1991年踏入法院大门开始,无论是书记员,还是助理审判员,无论是审判员,还是副庭长,尽管岗位不断调整,但无论岗位如何轮换,冯爱萍对事业那份执着却依然似火般炙热,而且数十年不变。

   用快乐的心态对待工作和生活,是冯爱萍的一贯作风,无论遇到天大的困难和挫折,冯爱萍也会微笑面对。多年来,冯爱萍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恰到好处的处理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使许多案件都调解并得以及时履行,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4年6月,冯爱萍接到一起案件,一位老人拿着装饰材料骑着电动车,从一个摩的司机身边路过时不慎滑倒,进而和司机发生争执,最后闹到法院。老人坚持是摩的司机挂翻了自己,导致自己住院治疗,摩的司机矢口否认,称老人讹诈。由于各执一词,双方各叫了十几号人准备群殴。得知此情况后,冯爱萍当即赶到现场进行劝阻,及时制止了一场斗殴事件发生。随后,经过冯爱萍苦口婆心地协调,双方握手言和,摩的司机自愿赔偿老人2000多元,老人也撤了诉。

   2014年8月,薛某诉某房地产公司购房纠纷案,被发回重审。由于薛某的代理人曾多次赴京上访,使得案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的办理工作显得十分棘手。冯爱萍尽管知道这个案不好处理,但仍毫不犹豫地接案,并很快进入审理程序。为掌握一手资料,主动加班加点,查看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及信访工作组汇报案情。仅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顺利审结了该案,案件审理期间及之后,她还触类旁通,就此案就写出了多份不同形式的报告,并及时针对网上对此案的质疑进行了正面答复解释,以2010正视听,还原事实真相,维护法律尊严。

   2015年1月,王某被李某以做电动车生意为由,借助银行身份证验证系统不完善的缺陷,伪造、变造相关身份信息,采用掉包欺骗手段,骗取王某现金20万元。接案后的冯爱萍多番了解情况,详细咨询了银行办理银行卡、开户及存款的手续,并多方进行协调。最终,使得王某追回了经济损失。

2015年2月,一场老人起诉女婿及外孙的案件发到冯爱萍手上。在案件调查期间,作为原告的老年夫妻中的一人病故,案件中又多了转继承的因素……尽管案件千头万绪,但冯爱萍不急不躁,细心调查,耐心协调,最终使得案件案结事了,一家人重归旧好。

   2015年4月,冯爱萍接手刘某申请离婚案。经过近一年的无数次调解,冯爱萍抓住原告“只想让对方认错”的心态,从中多次撮合。 最终,使得这个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的家庭破镜重圆。

2012年4月,为办理一起残疾人的婚姻案件,考虑到对方行动不便,冯爱萍进行上门协调和服务。

冯爱萍告诉记者,法官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最公正的裁判员,如果一句话不恰当,就有可能使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产生怀疑,为在当事人之间架设沟通的桥梁,最终达到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沟通和谐,促进纠纷的及时妥善解决。

   冯爱萍经常换位思考,把自己当做当事人,和当事人贴心的交谈,刚柔相济的说服教育,从情感与道义的角度与之接近,对弱势群体同情,对强横势力训诫,并平心静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当事人阐释法治精神,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扫除一些当事人的心理障碍,清除对立情绪,她也经常劝当事人互相换位思考,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官解决纠纷、平息矛盾的真诚之心。许多疑难案件经过冯爱萍耐心细致的审理,最后都调解结案或虽然经过判决,但也能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多年来,冯爱萍审理的案件上诉率低、发回改判率低、信访率低,真正的化解了矛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冯爱萍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自觉抵制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在审判工作中从来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不向当事人吃拿卡要。工作中,冯爱萍严格坚持回避制度,主动回避,对找上门让其帮忙说情的亲戚朋友总是劝他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奢求法律之外的照顾。冯爱萍廉洁自律,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由于成绩突出,冯爱萍多年被评为山阳区人民法院办案能手,2005年荣获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示范岗先进个人,并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3月,被焦作市政法委授予先进政法工作者,2008年荣获焦作市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焦作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09年荣获焦作市三八红旗手、焦作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焦作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全市模范法官等荣誉,并被评为省优秀法官。2010年荣获焦作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8年、2009年、2014年,冯爱萍办理的民事案件数量在全院均名列前茅。

   回顾以往,冯爱萍说,自己热爱自己的事业和岗位,要把所有青春献给它!其实,她手中的每个案子就像自己的孩子,最高兴的事就是协调成功,案结事了;最伤心的事是当事人的不理解;最希望的是,社会越来越和谐和谐,手中的各类案子越来越少。

责任编辑:张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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