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目前管辖山阳区、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两个区的案件。山阳区位于焦作市中心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总面积65.7平方公里,辖9个街道办事处,19个行政村,32个社区,总人口27万人。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面积210平方公里,辖1个镇,2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104个行政村,总人口25万人。山阳区人民法院目前内设16个部门和1个派出人民法庭, 中央政法编制60名、地方事业编制24名。实有干警80人,其中政法编制57人,事业编制23人,具有法官资格36人,聘任制人员58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山阳法院收入总计130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9.7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5.07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 90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96.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896.5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 98.2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山阳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7.9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3.79万元。包括。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4.13万元。 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会议、上级法院、党委、政府和兄弟法院检查、视察参观、学习等,接待72批次、7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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