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山法建字(2015)3号
山阳区教委:
2004年至2015年3月,山阳区人民法院刑庭共审理涉及3所学校的3名在校生犯罪案件。针对这种状况,本院刑庭特向山阳区教委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提示区教委应对在校学生犯罪问题高度重视,加强法制教育,采取具体措施预防在校学生犯罪。为此,特建议:
山阳区人民法院与未成年犯帮教人、社区矫正机构以及所在学校多方联手,让未成年犯多方位的感受到法院、家庭、学校、社区矫正机构等的关心爱护。与未成年犯“无缝对接”,做好未成年犯档案管理、个案跟踪帮教、回访教育等工作,带领未成年犯参加义务劳动等活动,让他们的灵魂得到洗礼,心灵得到净化;与学校及帮教人“无缝对接”,法官与学校及帮教人建立沟通热线,及时互通未成年犯的信息,共同帮助未成年犯走出犯罪阴影,尽快积极健康的回归社会,加强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协作工作,共同防止少年犯脱管漏管及再犯罪。
以上建议请予以考虑,如有反馈意见,望及时函告我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