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我公司收到你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该建议中梳理的近年来关于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车辆定损问题,经专题研讨,现将反馈情况回复如下:
一、坚持定期学习制度,确保掌握最新政策法规不断加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标准以及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学习,定期到法院进行交流座谈,提高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促进政策法规与实际业务的高度融合。
二、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对专业术语熟练掌握程度,,归纳整理典型案例,对其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的适用法律、调查取证等情况综合分析,形成同类案件的基本共识,并完善查勘定损流程,及时履行定损义务。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并依据法定程序通知对方,尽量在与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定鉴定评估定损机构,在若干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中抽签选定其中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对方对定损结果仍有异议的,我公司将尽力向对方出示有效资质证明,说服其对鉴定评估报告结果的认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2015年6月15日